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湖南中医药大学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08        点击数:

各分工会:

为提高学校各级工会、工会工作者和工会会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学校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和进步,团结动员全体会员为学校中心工作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校工字【2022】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规定,在学校开展2019-2021年度工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

先进分工会:由学校教育工会行文确认成立三年及以上的分工会。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工会会员:由校工会注册登记确认在本校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工会会员;

2、优秀工会工作者:由上级或学校教育工会行文确认、在工会干部岗位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学校教育工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分工会主席、分工会委员、学校专职工会干部。

二、评优名额

“先进分工会”5名;“优秀工会会员”30名;“优秀工会工作者”15名。

三、评选程序

(一)先进分工会

第一阶段,各分工会提出申请并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申报,填报《湖南中医药大学先进分工会申报0表》,撰写2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第二阶段,校工会根据申报情况和各单位的实际工作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从中选出符合条件的分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名单。

第三阶段,校工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申报单位须进行10分钟以内PPT演示。

第四阶段,报学校工会委员会及学校党委审定。

(二)优秀工会会员

第一阶段,由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征求所在分工会教职工意见,推荐产生申报名单,并报本单位同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优秀工会会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1000字以上的先进事迹和佐证材料,上报校工会。

第二阶段,校工会根据分工会推荐材料,结合平时工作情况进行初审,并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

第三阶段,报学校工会委员会及学校党委审定。

(三)优秀工会工作者

第一阶段,由校院两级工会根据评选标准,推荐产生申报名单(分工会主席、分工会委员申报由分工会推荐,其他由校工会推荐),并报本单位同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1000字以上的先进事迹和佐证材料,上报校工会。

第二阶段,校工会根据推荐材料,结合平时工作情况进行初审,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

第三阶段,报学校工会委员会及学校党委审定。

四、奖励

(一)先进分工会

分工会获得“先进分工会”荣誉称号,由学校工会大会表彰、颁发奖牌及奖金5000元。

(二)优秀工会会员

“优秀工会会员”将由学校工会授予湖南中医药大学“优秀工会会员”荣誉证书、颁发奖金(奖品)500元,并大会表彰。

(三)优秀工会工作者

“优秀工会工作者”将由学校工会授予湖南中医药大学“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证书、颁发奖金(奖品)500元,并大会表彰。

五、申报时间

请各二级分工会于2022年4月19日下午5:00以前将参评材料报至校工会宣传文体部,联系人:李明哲,联系电话:88458289,电子邮箱;1125934069@qq.com。逾期未交材料视为自动弃权。

六、要求

学校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使评先评优工作真正达到认真总结工作、相互借鉴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工作开展的目的。

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先进分工会申报表

2.湖南中医药大学优秀工会会员申报表

3.湖南中医药大学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

4.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工会2019—2021年度优秀

工会会员申报统计表

5.湖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工会2019—2021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统计表

6.优秀工会会员名额分配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

版权所有 :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