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工会部门在学校党委、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按照《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政策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根据学校工会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编制和落实学校工会工作计划。
3.编制学校工会工作制度,负责送审、督办落实。
4.筹备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征集代表提案、提交相关部门办理、落实,负责回复代表。
5.承办学校工会委员会会议,加强工会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做好服务教职工的各项工作。
6.负责受理教职工劳动申诉、组织人事劳动争议调解。
7.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落实维护教职工权益、女职工特殊权益的各项工作。落实工会会员集体福利和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工会会员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8.协助工会委员会做好工会政策宣讲、会员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教育、女职工教育工作。
9.协助做好劳动模范推荐工作,负责劳模服务工作。
10.负责学校工会会员会籍管理与信息化建设、固定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宣传工作与网站管理、部门财务和安全管理工作。
11.协助工会主席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12.负责开放、管理教职工之家。
13.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