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工会关于会务公开的实施细则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院发[2001]08号、[2002]05号文件,更好地推行校务公开,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民主建设,加强廉政建设,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会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 进一步提高对校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实行校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党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方针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交流情况,增进理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需要。作为工会实行会务公开更是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要求,工会干部都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地作好会务公开工作。
二、会务公开的事项、方式、过程
1、工会经费(拨交经费、会费)收缴、使用情况与职工福利费拨入、使用情况:
1)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审查账一次;
2) 年终在分会主席会上通报;
3) 向教代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4) 分工会每年至少一次向会员通报院工会拨给的活动经费及来源其它方面经费的使用情况。
2、福利物资的采购:
1)将发物资事项及金额报分管领导批准;
2)福利委员征求职工意见;
3 集体商定所购物资品种;
4)请监察室干部与专干、福利委员一起进行市场调查;
5)请监察室干部参加,集体谈判价格;
6)发票须经监察室签字后才能报销。
3、困难补助:
1)分工会调查、核实情况,经分会委员会讨论,提出困
难职工名单,填表经部门分管工会工作的领导签字后报学院工会;
2 关于推行校务公开的意见
湘教办字[2001]3号
各市、州教委,各高等学校,厅直有关单位:
推行校务公开,是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措施,是激发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的有效途径,也是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对于确保学校稳定,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校务公开的范围、重点和要求
学校工作特别是与教职工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除规定必须保密的以外,都应公开。当前,校务公开重点应抓好以下方面:
1、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规划、重大决策、实施方案;
2、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干部任用、业务考核、教师职务评审聘任、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相关政策、指标、审批程序、结果;
3、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4、大宗物资、仪器设备采购以及基建招标情况;
5、学校收费依据、项目、标准;
6、招生考试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
7、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三好学生评选、学生干部任用、专升本、特困生补助等相关政策、条件、指标、结果;
8、学校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包括住房、用车、通信工具使用、公款出国、国内考察、招待费等;
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校务公开内容应做到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事项一般要具备六个要素: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前五个要素应在事前公开,办事结果则可在事中或事后公开。
二、通过各种形式推动校务公开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因校制宜,因事制宜,形式多样。一般可采用以下一些形式:
1、坚持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这是实行校务公开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要按照《湖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定期召开教代会,保证教职工参与决策和监督权力的落实。
2、召开党委会(支委会)、校务会、党政工联席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家长会、各界人士代表会、学生会等形式,通报学校重要事项。
3、建立固定的校务公开栏。对需要全校师生员工了解的公开项目,及时通过公布栏公布。
4、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对临时性、变动性的公开项目,应通过媒体实行一事一公开。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将有关校务公开的内容和信息上网。
5、编印《校务公开指南》,将长期性、稳定性的公开项目,发到有关单位和群众手里。
6、建立校长信箱、校务公开意见箱、领导接待日制度,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解答有关校务公开事项和群众关注的问题。
三、加强检查监督,促进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化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高度重视校务公开工作,对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①是否明确了领导机构和监督机构;②是否健全了学校管理包括校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③是否有校务公开的实施方案;④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度是否规范;⑤教职工和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否解决,群众是否满意;⑥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否取得明显成效。要通过强有力的检查监督,推动校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学校要明确校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工会实施监督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校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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