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含浦家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意见征
作者: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4-05-2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工作指导程序》的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长沙市岳麓区含浦家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由7人组成,其中正式委员7人,候补委员2人,实行差额选举,故候选人为9人。推荐得票前9名者为候选人。

二、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5、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6、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7、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违反本小区《业主管理公约》中有关房屋租赁使用规定的

2、搭建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

3、拒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

4、拒交维修资金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物业禁止行为的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方式

1、业主自荐。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荐者到业委会办公室领取《长沙市岳麓区含浦家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表》,填好后递交筹备组。

2、业主推荐。在规定的时间内,由20人以上业主联名推荐的发起人向筹备组领取《长沙市岳麓区含浦家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填好递交筹备组,每名业主只能参与一次推荐。

3、组织推荐。业主自荐、推荐的符合资格的候选人数,如未达到规定候选人人数,则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予以组织推荐。业主自荐、推荐的符合资格的候选人,如超过规定候选人人数,由筹备组按得票数确定。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街道办事处对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

四、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自荐、推荐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逾期不再办理。

本选举办法现予公布征求业主意见,请业主阅读后,有建议和意见的于6月20日前反馈至业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含浦家苑物业管理办公室内),周一至周五上午有人接待。

长沙市岳麓区含浦家苑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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